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当代中国革命战争和军队问题的科学理论观点。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学说的重大发展。
一、关于战争性质和建军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军事理论的研究。他们都经历过1848-1849年的德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恩格斯亲自参加过德国维利希领导的志愿部队,有实际的战斗经历。1850年年底恩格斯迁居英国曼彻斯特后,系统地研究军事科学,撰写了许多有价值的军事论文,阐述战争和军队的阶级性,论证军事问题对于工人阶级解放斗争的重大意义。恩格斯认为,武装起义和革命战争有自己特有的规律,不掌握这些规律,工人阶级就不能取得胜利。他主张废除普鲁士的反动常备军制度,武装全体人民,这样就可以剥夺封建反动势力的武装,人民在必要时利用暴力把革命进行到底,直至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恩格斯从历史上和逻辑上论证了当时的兵法和军事组织所带有的资产阶级的阶级性,都是资产阶级军事利益的具体化。在马、恩看来,工人阶级有义务使人类从战争的恐怖中解放出来,主张只要反动阶级决定以刺刀、子弹和炮弹来维护他们的统治,无产阶级就有必要用武器的批判来代替批判的武器。
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恩的军事学说。列宁指出:“正当的、正义的、真正伟大的战争。它不像任何其他战争那样,是为了维护一小撮统治者和剥削者的自私利益,它是为了人民群众反对暴君的利益,为了千百万被剥削者和劳动者反对专横和强力的利益而进行的战争。”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列宁解散了沙皇旧军队,以武装起义的赤卫队为基础,组织起工农红军。列宁在建设红军方面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其一,建立训练军事指挥员的军事学校,一批批从未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工人和农民成了红军指挥员;其二,实行了政治委员制度。政委由俄共党员担任,多数政委都注意向军事指挥员学习军事,后来也成了出色的军事指挥员。斯大林指出苏联在帝国主义国家包围中,也还有保持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和常备军的必要。苏联颁布了新普及兵役法,加强红军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战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学说的指引下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一套毛泽东军事思想。
关于中国革命战争的性质,毛泽东指出:“历史上的战争,只有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一切反革命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一切革命战争都是正义的。……人类的大多数和中国人的大多数所举行的战争,毫无疑义地是正义的战争,是拯救人类、拯救中国的至高无上的荣誉的事业,是把全世界历史转到新时代的桥梁。”
关于中国革命军队的建军原则,我们一开始就借鉴了苏联红军的军事经验和政治工作经验。1924年中国共产党和孙中山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创办黄埔军校,就设立了党代表和政治部,我党派周恩来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把政治教育提到同军事训练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套制度后来在国民革命军中普遍推广。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南昌、秋收和广州三大起义,创立了工农红军,仍然继承了党代表和政治工作制度。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进军,在三湾改编时,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在军队中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党的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成立小组,营、团以上建立党委,全军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在军队内部还成立了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军队内部的民主制度,破除旧军队的习气和带兵方法,确立了官兵在政治上处于平等地位。
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思想的领导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929年12月下旬,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根据中共中央九月指示信的精神,通过了各项决议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问题的决议。它为红军规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路线,肃清了旧式军队的影响。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民占人口的80%以上,中国革命战争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党必须用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农民,使红军真正成为人民自己的武装力量。这样就解决了在农村进行战争的环境中如何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根本性问题。
关于红军的任务,在井冈山时期就规定为打仗、筹款和做群众工作三项,坚决反对单纯军事观点。
以上所述,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苏联红军的经验,在红军中建立士兵委员会,实行政治民主、军事民主和经济民主,规定红军必须是党、人民政权、土地革命和其他一切工作的宣传者和组织者,把武装斗争和其他各种斗争直接间接地结合起来,使革命战争成为人民战争,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军学说的重大发展。
二、关于革命道路和斗争形式
无产阶级革命政党领导的人民战争是正义战争,自然应该按照革命战争的原则来组织战争。列宁在《游击战争》一文中指出了下列两个原则:其一,“它不把运动限于某一种斗争形式。它承认各种各样的斗争形式,并且不是‘凭空想出’这些形式,只是对运动进程中自然发生的革命阶级的斗争形式加以综合、组织,并使其带有自觉性。……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向群众的实践学习的,决不奢望用书斋里的‘分类学家’凭空捏造的斗争形式来教导群众。”其二,“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一定要用历史的态度来考察斗争形式问题。……在经济进化的各个不同时期,由于政治、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等条件各不相同,也就不免有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提到第一位,成为主要的斗争形式,而各种次要的附带的斗争形式,也就随之发生变化。不详细考察某个运动在它的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环境,要想对一定的斗争手段问题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就等于完全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立脚点。”毛泽东指出:战争情况的不同,决定着不同的战争指导规律,有时间、地域和性质的差别。从时间的条件说,战争和战争指导规律都是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有各个历史阶段的特点,因而战争规律也各有其特点,不能呆板地移用于不同的阶段。从战争的性质看,革命战争和反革命战争,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因而战争规律也各有其特点,不能呆板地互相移用。从地域的条件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特别是大国家大民族均有其特点,因而战争规律也各有其特点,同样不能呆板地移用。”这是唯物辩证法在战争形式问题上的具体运用。
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是发动工农群众举行武装起义,先占领中心城市,建立革命政权,然后组织工农红军,经过三年国内战争,粉碎14个帝国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和国内白匪军的武装叛乱,最后建立和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国家。
1905年12月俄国武装起义失败后,各地曾发生过自发的游击战争。列宁没有把游击战争作为主要的斗争形式,从战略上加以肯定。因为它是“两个大搏斗”之间的补充形式。1917年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专制制度,出现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与工兵代表苏维埃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列宁在一次党的大会上所作的《四月提纲》的报告中,提出了摆脱帝国主义战争和“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并明确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但七月叛变以后,革命和平发展的可能性已经消失,布尔什维克党决定武装起义,终于取得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1918年国内战争开始后,苏俄政府组织了工农红军,进行革命战争,即以正规战为主要斗争形式,辅之以敌后的游击运动。
苏俄人民取得了反对国内外敌人联合进攻的伟大胜利。苏联在斯大林领导下,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已拥有装备优良的强大红军,因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以正规战为主,辅之以敌后游击战,打败了希特勒的法西斯军队。
中国的革命道路和革命战争则有着自己的特点。
毛泽东对中国国内战争和民族战争的作战形式的变化,作了以下的论述:“国内战争(指土地革命战争)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战略时期。在前期,主要的是游击战争,在后期,主要的是正规战争。但所谓正规战争是中国型的,只表现在集中兵力打运动战和指挥上、组织上的某种程度的集中性和计划性方面,其他则仍是游击性的、低级的,不能和外国军队一概而论,也和国民党的军队有些不同。因此,这种正规战争,在某种意义上,是提高了的游击战。”
在抗日战争初期,我们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在和国民党合作的条件下,进行抗战的。国民党军队担任正面战场的正规战争,八路军和新四军担任敌后战场的游击战。毛泽东当时就指出:“就我们党的军事任务说来,也将大体上分为两个战略时期。在前期(包括战略防御和战略相持两个阶段),主要的是游击战争;在后期(战略反攻阶段),主要的将是正规战争。但抗日战争前期的游击战争,和国内战争前期的游击战争有许多不同的内容,因为是用正规性(某种程度上)的八路军去分散执行游击任务;抗日战争后期的正规战争也将不同于国内战争后期的正规战争,这是设想在装备了新式武器之后,军队和作战将要起一个大的变革而说的。这时的军队将获得高度的集中性和组织性,作战将获得高度的正规性,大大减少其游击性,低级的将变到高级的,中国型的将变到世界型的。这将是战略反攻阶段中的事业。”毛泽东的这一科学预见,为后来抗日战争的实践所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到了全国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已是拥有现代化武器和装备的强大力量。1946年6月内战全面爆发时,人民军队的总兵力只有127万人。而国民党的总兵力则有430万人,暂时还占着优势。所以,人民解放军同国民党部队作战,在战略防御阶段已再不是游击战,而是运动战和歼灭战的正规战争,民兵的游击战只起到配合作用。进入战略进攻阶段,人民解放军的作战力量已逐渐超过国民党的武装力量,最后终于消灭了美国帝国主义装备和支持的国民党800万军队。所以,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始终是采取正规战争的作战形式进行的。
可见,从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到全国解放战争三个时期中,中困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经历了三个战略上的转变。一是从国内游击战争到国内正规战争的转变;二是从国内正规战争到抗日游击战争的转变;三是从抗日游击战争到国内正规战争的转变。中国游击战与正规战的作战形式的变化,不同于苏联的正规战争,这也是毛泽东军事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理论的重大发展。
三、关于军事战略和战术
由于俄国国内革命战争的斗争形式是正规战争,包括阵地战和运动战,它的战略计划必须在最可能产生效果的方向,组织决定性的打击,就是规定基本的打击方向。斯大林指出:“规定基本打击方向就是预先决定整个战争时各次战役的性质,因而也就预先决定了整个战争十分之九的命运。”再者,由于战争形势不断发展变化,苏联国内战争各个时期对不同敌人的战略计划,也就各不相同。
至于战术任务,则要服从于战略并为战略服务。由于战略的部署不同,战术的运用也就千变万化。我们从察里津、彼尔姆,彼得格勒和南方战线各个战役中,都可以看到列宁、斯大林的卓越军事指挥才能。苏联的卫国战争在斗争形式上也属于正规战争。
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由于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因而“围剿”与反“围剿”的多次反复,是中国内战的主要形式。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由于敌人的强大,红军的弱小,我们不能不实行游击战,红军的作战原则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16字诀。到了后期,则发展为中国式的正规战争。红军的战略仍然是防御方针,但这种防御是积极的防御,而不是消极的和单纯的防御。因而在战略防御中,又分为战略退却与战略反攻两个阶段。在敌人围攻开始时,红军首先实行战略退却,退到根据地内部作战,以保存力量,准备反攻,选择和造成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条件,使敌我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然后反攻。在战略反攻时,则集中兵力。毛泽东指出:“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这就是战略上的以少胜多、战役战斗上的以多胜少方针,在战略上的内线作战和在战役战斗上的外线作战方针,变不利地位为有利地位,为了粉碎敌人的围攻,在不断战斗中消灭敌人,壮大自己,在战略上采取持久战,而在战役战斗上则采取速决战。在红军的四次反“围剿”战争中,正是运用这种战略和战术的军事辩证法,才不断取得了粉碎敌人“围剿”的巨大胜利。到了第五次反“围剿”战争时,由于临时中央的错误领导,整个地否定了毛泽东的军事路线,导致了这次反“围剿”的失败。
在抗日战争的战略防御阶段和相持阶段,我们在敌后进行游击战争,方针仍然是“在战略的防御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进攻战,在战略的持久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速决战,在战略的内线作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外线作战。”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已发展为正规战争,但我们的战略和战术也不同于俄国革命战争。1947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总结各个时期的作战经验,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从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运动战,发展为阵地战和攻坚战,终于用三年多的时间取得了全国性胜利。
从上所知,毛泽东依据中国革命的道路和各个时期敌我力量对比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科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和战术理论。
毛泽东从不把自己的军事理论作为“终极真理”,而是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发展和丰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军事学说。比如他在1947年提出十大军事原则时,就曾说过:“完全适合我国目前的情况。”到了1958年他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又说:“十大军事原则目前还可以用。今后有许多地方还可以用。但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是停止的,是向前发展的,十大原则也要根据今后战争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有的可能要修正。”
注释:略。
来源:《甘肃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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