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87 次 更新时间: 2017-12-25 11: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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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英: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范式
·孙海英
标签: 马克思主义哲学 生态文明

摘要:伴随我国工业化迅速发展,资源环境与生态危机问题日益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联系的辩证法思想、实践观、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论述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和行动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应以人为本,需要政府推动和依法治理,贯穿社会主义建设各领域。在实践中,要推动绿色科技创新、探索合理生产方式、践行生态消费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法治建设等策略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态文明;绿色科技;经济模式;生态消费观;法治建设

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快速发展,资源环境与生态危机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与发展。许多国家与国际组织展开国际合作行动应对生态危机。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将每年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2009年12月7日,全球召开了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我国从“十五大”到“十八大”期间,都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国家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十八大”更是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相提并论,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同样也应该应用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之中。马克思主义虽然没有系统地对生态问题展开论述,但其中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实践观等一系列哲学观点为我们解决生态危机问题提供了正确思路。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文明思想

第一,普遍联系的辩证法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是构成自然界的一个重要要素,在自然界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人类在自然规律的影响下发展到较高阶段,但同时人的行为与自然界密切相关。《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曾作如下表述:人的肉体生活与精神生活与自然界密切相关,简而言之,人类的任何行为都与自然界产生紧密关联[1]。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并且处于生态体系下,人与生态体系共同发展与完善,才能形成和谐共处。人类若想获得可持续性发展,必须重视自然界的基础性作用,如果人类忽视自然规律而肆意妄为,必然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而人类赖以生存的所有外在条件都将不复存在,因为这些外在条件都来自于大自然[2]。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者和发展者也说过:“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3]简而言之,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也是保护人类、促进人类长久发展的根本。

第二,实践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行动依据。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类自我改造与环境的改造属于实践过程的一体两面,二者之间密不可分。自从人类诞生以后,人类便不断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展开各种生产实践活动。人类在展开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以自然界为客体对象,在这里,自然界与人类是相对存在的概念。假设人类不复存在,那么自然界之于人类的价值也便随之而消亡。换言之,自然界只有成为人类实践对象时,才形成相对于人类的价值。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多元、丰富的特征,人类依据自身的愿望对自然界加以改造。基于人类的视角来看,自然界是人类主观意愿的延展与纵深。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使自然界逐渐成为人化的自然。但是,自然界自我调节的能力不容小觑,它不以人类的意志转移,对人类实践活动形成不同程度的制约。所以,人类在改造自然时,必须要严格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毫无节制地破坏自然,势必会遭到惩罚。因此,来源于自然的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要以严谨的态度遵循自然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其他唯物主义哲学研究本质上的差别。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借鉴。恩格斯提出,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将自己同自然对立起来,这种对立关系使人类和自然间的发展失去了平衡性[4]。在现代工业的高速发展背景下,为了追求更多经济利益,人类对自然肆无忌惮地开发,大自然各种报复显然已经呈现在人类面前,如厄尔尼诺现象、全球气候逐渐变暖、极端天气不断涌现等。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过去几十年工业化进程复制了欧美日韩的工业发展模式,涉及l4亿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经济大发展。从过去数十年中国经济取得的成果来看,工业生产总量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拉动了全球经济增长。然而,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各种生态危机层出不穷:大气雾霾、森林破坏、植被减少、江河水质污染、河流湿地干旱消失,以及人类大量遭受癌症疾病伤害等,这些负面的经验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借鉴。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与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建构

生态文明理念建设关乎民族长远利益,关乎国家战略。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我国早在建国初期便关注到生态问题。毛泽东提出,“如果对自然界没有认识,或者认识不清楚,就会碰钉子,自然界就会处罚我们,会抵抗。”其目的就是要保障生产生活,减少资源消耗,缓解环境压力。邓小平时期提出了,“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各方参与持续建设一致”,“实践中坚持科技进步与法制保障相结合”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江泽民时期,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坚持环境的依法治理,强调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胡锦涛时期,提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理念,认为和谐社会应该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十七大正式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要把我国建成资源节约型社会。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理念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从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把生态文明贯穿五大文明建设的始终,提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党全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理念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以人为本。这一理念充分体现了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保护自然需要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得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类的长久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要时刻注重人的作用。首先,生态文明理念建设要重视思维方式和思想价值观念,将生态文明纳入人们的思想意识,使其认识到生态就是资本和资源,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经济。其次,生态文明建设要依靠人来执行,不管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是对自然界的改造都需要人的参与。人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之后,才可以通过掌握的知识达到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如我国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推动科技和制度创新来防霾治霾就是例证。最后,生态文明的成果是由人共享,我国提出生态文明理念是为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由此可见,生态文明理念虽强调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但人才是其中的核心要素。

生态文明理念建设要贯穿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领域。经济上要积极的推动绿色科技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行经济补偿机制;政治上要不断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升各级政府的生态管理职能,加大对生态建设富有成效地区的扶持力度;文化领域要不断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的生态理念,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此外,生态文明理念建设需要政府推动和依法治理才能得以实现。马克思认为人们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性之后,要想改变失衡的现状,单靠认识是不行的,重要的是“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5]。生态文明建设只有通过政策和法律进一步内化到全国人民的意识形态当中,才能从根本上将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本、资源相融合,才能使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相结合。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方面的法律在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仅仅2015-2016两年时间,我国开始起草、颁布、修订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就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着“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之称,它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做出修改。2015年6月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为重点,也凸显了建立长效机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策略

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论证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地指出人与自然之间互利共存的辩证关系。人类是自然界中重要的一部分,自然界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建设生态文明国家,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通过各项制度措施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一)推动绿色科技创新,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系统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归根到底也要在科学技术方面着手。要想通过科学技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发展绿色科技。所谓绿色科技是以保护人类健康和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基础条件,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活动[6]。其所包含的环境治理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绿色科学管理方式等构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体系。绿色科技通过防污、治污改变污染遗患;通过新型能源的研发推广,解决能源危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绿色科学管理方式实现社会组织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绿色科技发展仍存在很多瓶颈问题,这需要大量资金和智力的支持。事实上,绿色科技属于新生的科技领域,研究周期长、投入多,在政府投入财政进行支持的同时,须积极与世界接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通过绿色信贷、保险、股票、碳金融等方式为绿色科技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绿色科技的发展还需要智力支持,我国应该积极培养绿色科技人才,高校和研究机构需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社会需求出发,培养富有创造力的绿色科技人才。此外,绿色科技创新需逐渐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领域,通过创新不断推动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第三产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探索合理的生产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引擎

工业化是当今时代的主要生产模式,它在造就生产实力大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恶果,恩格斯称其为“工业黑化”。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很多国家提出后工业化概念,即国家积极扶持和发展第三产业。但后工业化只是使传统制造业从第一世界转移到第三世界,并没有真正解决世界性的生态问题。要想真正的解决生态问题,必须进一步探索新型的生产方式,彻底扭转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十六大以后我国提出的新型工业化概念已成为我国生产模式的核心内容。

新型工业化特征是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结构优化升级必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前提,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有效引导各地提升传统产业,以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壮大支柱产业的发展,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将节能降耗作为重要依据,将保护环境作为发展宗旨,充分体现节约、清洁、可循环利用等思路。

新型工业化就是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当前我国“互联网+”经济模式发展迅速,运用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精准的知道我们生产和订单的匹配,可以有效的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生态文明的实现。发展“互联网+”经济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新科技带动产业的转型与升级,减少第一产业的资源消耗,转移第二产业的剩余产能,发挥第三产业的低能耗的优势,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的价值追求与“加强环境保护,构建绿色生态”的重要目标和谐统一,使得社会各个有机体共享“绿色生活”[7]。另一方面,应积极推动互联网与绿色生态的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的搜集与分析,对各行业所产生的废品进行分类,对可回收的资源进行精确识别和定位,从而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循环发展,实现人与自然、信息的循环发展[8]。

(三)提倡生态消费观,促进生活方式的生态化

工业化时代促进了物资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消费主义的盛行。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收人的提高,消费主义开始在我国流行。进入21世纪后,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日美的奢侈品消费大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人与自然关系出发,反对这种异化了的消费,提出消费应该是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融合,即生态消费观。生态消费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等内容。绿色消费是指对绿色产品的消费,即消费对象和消费结果对资源和环境无害。适度消费是指既能满足和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要使消费与国情、社情相适应。

生态消费观的核心在于爱护自然与生命,提倡节俭与再生利用的生活模式。通过对生态消费观的不断宣传,实现消费理念根本性的、革命性的变革,以实现社会的消费风气不断好转[9]。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及相关单位依托宣传、示范等手段,引导人们构建起生态消费理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依托微信、微博、论坛等现代媒体的宣传力量,将全体人民作为教育对象,提升全民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良好风气,为构建生态文明保驾护航。对于百姓来说,不断运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规范生活与工作,时刻践行环保思想,在日常衣食住行生活中,应该积极主动的选用绿色产品,如制作一日三餐,应该选择绿色食材,并且避免浪费;出行过程中,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碳排放量等。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容易出现“公共草地的悲剧”,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主体作用。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我国政府具有环境保护的职能。为了更好发挥政府生态建设的主体作用,政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不同地区间的政府合作,促进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如雾霾现象的治理需要加强京津冀三个地区政府的合作方能实现。二是要不断健全生态考核机制,不断改进考核办法,积极鼓励各地区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生态考核办法,在生态考核过程中提倡普通民众的参与,保证生态考核的公正和公开。三是要加强生态问责制度,要对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地区的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和终身追究制度。四是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政府主导下的生态文明综合创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在创新,通过先行先试,争取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符合我国当前现实、能够复制和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

依法治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和基石,能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个台阶。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在制定过程中,要改变以往事后惩戒为主的指导思想,实现事前约束和事后惩戒并重。由于某些生态环境破坏的不可扭转性,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更应侧重事前约束的内容。其次是法律的执行。法律执行过程中不仅要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重要的是提升环境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话语权,推动环保部门由“条块管理”向“垂直管理”转变,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执法的掣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4.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09.

[4]彭秀兰.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哲学意蕴[J].天中学刊,2Ol3(6):28-31.

E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9.

E6]安晓茹.基于科技创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6.

[7]李潇翔.嬗变与融合:“互联网+”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6(9):121-122.

[8]唐熙然,李伦.“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8):6-8.

[9]傅畅梅.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生态消费观教育探析——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9):77-81.

(孙海英,仰恩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讲师)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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